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文件
津教研〔2019〕 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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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学2019年度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各区教研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中央电教馆关于“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的要求,市教委决定2019年度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都积极参与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来。
(二)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逐步形成一套具有天津市特色的、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原创性优质资源体系。
(三)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学科指导工作室的指导作用,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常态化应用。
二、责任分工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市教委副主任孙惠玲。
副组长:中小学处刘文利、网信处左卫、财务处陈长征、人事处王虹。
成 员:市教研室、市电教馆、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方案,推动工作方案的贯彻实施。
(二)市教研室:指导教师选课“晒课”。制定“优课”评审规则和评审标准,指导各区进行“优课”评选,组织市级“优课”评选。
(三)市电教馆:依据教育部提出的“晒课”标准、录课技术规范和“优课”评选提交材料、参与投票等要求,制定管理员培训方案,对区、校两级管理员进行培训。指导中小学教师登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天津市基础教育网络教研平台”进行“晒课”、评课。
(四)市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提供教师在“天津市基础教育网络教研平台”晒课需要的网络带宽、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正常运行所需的硬件条件,保障“晒课”平台的正常运转。
(五)各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本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制订活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和支持政策;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广大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活动。
三、活动实施
(一)网上晒课
1.版本要求
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天津市基础教育网络教研平台”参加“晒课”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题和主题内容)。
2.节点要求
“晒课”平台所提供的目录体系最小节点为“晒课”的最小单位。“晒课”平台最小节点划分原则为可通过1-3个课时完成教学的知识节点。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
教师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优课”评选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
晒课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登录晒课
在本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我市教师仍然须通过“天津市基础教育网络教研平台”和“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时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否则将无法参与区级“优课”、市级“优课”评选和部级“优课”推荐活动。
(二)“优课”评选
区级“优课”、市级“优课”均需在“天津市基础教育网络教研平台”上评选产生,评选出的市级“优课”须通过“天津市基础教育网络教研平台”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荐,参加教育部“部级优课”征集活动。
1.区级“优课”评选
区级“优课”评选,由各区教研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按照我市学科教材编目,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的每个晒课节点,评选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只能评选1个“优课”课例。
各区在评优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市级“优课”评选的课例。各区推荐参评市级“优课”的总量控制在40节之内,滨海新区120节之内。
各区教研部门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评选的“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公开透明,保障公平公正。
2.市级“优课”评选
市级评选以学科为单位,在各区推荐“优课”基础上,通过网络评审和专家评审的方式产生。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个晒课节点只评选1个“优课”,同一教师只评选1个“优课”(对于前三个年度没有部级“优课”的节点优先考虑)。
3.部级“优课”推荐
经教育部审定的各版本教材评选产生的市级“优课”,经审查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被推荐参加教育部“部级优课”征集活动。
4.部级遴选
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的“优课”进行评审遴选,优先考虑没有部级“优课”的节点。遴选结果将在国家平台进行公示、公布。
(三)时间安排
1.“晒课”培训
2019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区级管理员、中小学校管理员培训(学校管理员对教师培训),于2019年3月上旬完成。
2.“晒课”看课
为避免出现中小学教师在某一时段集中登录“晒课”平台造成网络阻塞而影响资源上传的现象,国家平台本年度将采取按不同学段教师分时段向网上传课的做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1-3年级:3月16日至4月30日;
小学4-6级:3月16日至5月31日;
初中年级:4月1日至6月30日;
高中年级:6月1日至8月31日
天津平台“晒课”不分时段。从3月16日始,至7月30日止,中小学教师可随时在天津平台“晒课”看课。
3.“优课”评选推荐
各区于9月4日前,在市级平台上完成区级“优课”评审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完成在国家平台上的区级推优。逾期没有提交评优结果的区视为弃权。市级“优课”评选活动,于2019年9月4日正式开始。
四、工作要求
各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发动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按照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认真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各职能部门要在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优课”质量。
电教部门要组织做好管理员、教师和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登录国家和市级平台“晒课”,指导中小学进行录课和后期制作,保障录课、“晒课”和推荐“优课”的质量。
教研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教研工作室开展“优课”的备课、磨课、评课活动,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改变课堂教学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紧密结合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模式;充分利用“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生成的“优课”,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教研活动;对获奖优课进行深加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各中小学校作为活动主体,要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晒课”、看课、评课活动,要创造条件为教师参与录课、“晒课”、看课、评课提供保障。
五、活动经费保障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为本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提供经费保障。
2019年4月15日
天津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办公室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