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学校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我校教师总数为60人(在编教师39人,编外教师21人),大专以上学历教师为59人,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为7.3人,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0.25人,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为1人,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3.37平方米,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为11.25平方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3398元,所有教室专用教室拥有网络多媒体设备,音乐舞蹈专用教室面积224平方米,美术教室107平方米。目前学生总数为800人,19个教学班,只有四年级班额略高于45人。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达到100%,每年交流轮岗教师人数达到规定要求,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100%。学生就近入学率达100%,学校制定的办学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教师每年培训开支未达到常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全体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良好,课程开足开齐,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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